12月15日讯 江苏媒体《扬子晚报》撰文称,“天价代言”条目有可能成为大年夜牌归化外助留下的冲破口。
相关文章写道,在一系列关于薪资的新政中,有几条对照特殊,总结如下:“一、球员与俱乐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签订具有经济代价的条约;二、俱乐部及其关联公司与球员本人或球员嫡系支属介入经营或持股的公司签订具有经济代价的条约;三、球员每次收取任何条约之外的、代价跨越一万元人夷易近币以上的现金或有价物品。上述三条,该当事先经由过程其所属的俱乐部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陈诉,经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审核认定后,方可签署上述条约或者收取。否则条约所涉经济代价将被全额计入球员薪酬总额。”
陈戌源表示:“球员签订条约必要在中国足协立案,俱乐部关联的公司必要记录在球员的薪酬范围之内。然则假如是第三方的条约,没有利益相关的第三方,比如乐意给球员签订肖像协议,这种环境是可以增添薪水的。经中国足协审核确定相符规定的,这种环境是被认可的。我们也是鼓励球员,假如有第三方条约是合理的,中国足协会赞许。”
也便是说,假设呈现“天价代言”的环境,只要反面俱乐部有利益相关,足协是鼓励的。而这样的条目,或许会为归化相符入籍前提的大年夜牌外助留一个冲破口。